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2026年高考护航行动”
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2026年高考护航行动”
# 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2026年高考护航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做好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工作,事关国家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当前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领域仍存在一些体制机制障碍和突出矛盾问题,部分地区工作推进不平衡、政策落实不到位、基础保障不牢固等现象依然存在。必须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出发,将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
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部署落地见效。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找准本地本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工作的短板弱项,精准施策,靶向发力。
二、 聚焦重点任务,全力推动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工作各项举措落地生根
一是着力健全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法规政策体系。各相关部门要加快研究制定或修订与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工作相关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重点完善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准入、监管、退出全链条管理制度,明确各方权责边界。2024年9月底前,由国家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主管部门牵头,完成《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管理办法》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二是全面提升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服务供给质量。要优化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资源配置,推动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服务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力争到2025年底,城乡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大力推广“互联网+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模式,实现线上办理率和一次办结率分别同比增长20%和15%。
三是深化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精简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探索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守信主体提供便利,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三、 严格监督考核,确保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工作责任压力传导到位
建立健全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核心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
实施“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各省级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汇总工作进展,每季度向全省(区、市)通报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严重滞后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点名批评。每年年底,由国家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工作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对各地区、各部门年度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要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对在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开展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
四、 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开展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针对当前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领域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如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服务不优、监管执法不公、政策落实“中梗阻”、部分环节廉政风险较高等,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
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分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进行。要敢于动真碰硬,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要将专项整治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举一反三,着力从源头上、机制上堵塞漏洞。
五、 强化示范引领,激发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工作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
鼓励各地在遵循国家统一部署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经验”。国家将选择一批基础较好、意愿强烈的地区或单位,设立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工作改革创新试验区或示范点。对在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工作中勇于创新、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要加大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力度。通过召开现场会、编发简报、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交流推广各地各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要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断开创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请各地区、各部门于本通知下发后30日内,将贯彻落实方案及联络员名单报送至国家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高考护航行动”工作主管部门。
{发文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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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实施。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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