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上级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的重大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其战略地位日益凸显。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能的必然要求。当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域仍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资源配置不均衡、创新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亟待通过系统谋划和精准施策加以解决。因此,各地区各部门必须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全力推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聚焦重点任务,推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深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域“放管服”改革。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9月底前出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事项简化清单,将办理时限压缩50%以上,实现“一网通办”全覆盖。二是实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围绕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三是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数字化转型。6月底前完成数据资源普查,年底前建成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跨部门业务协同。四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支撑。落实《关于促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加大研发投入,力争2025年突破关键核心技术10项以上。五是开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分级分类管控机制,12月底前完成首轮全覆盖排查,做到隐患清零。
三、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负总责。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跨部门、跨区域难点问题。三是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体系,权重不低于10%。四是建立“市包县、县包乡”的包保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压力传导到位。对于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将约谈主要负责人,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四、落实经费和资源保障,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2024年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亿元,重点支持试点地区和薄弱环节。二是各市县要按比例配套资金,严禁挤占挪用。三是配齐配强专职人员。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备2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专干,并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四是完善基础设施。6月底前完成标准化办公场所建设和设备采购,确保硬件达标。五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PPP模式等,拓宽资金来源,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
五、强化督导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月调度、季总结、年考核”工作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汇总进展,每季度向党委常委会汇报。二是开展常态化暗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查基层单位,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三是实行销号管理。对重点任务建立台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注重成果运用。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成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五是坚持久久为功。既要打好攻坚战,也要打好持久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X月X日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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