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
# 国务院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加强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加强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及《关于加快推进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各地各部门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做好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意义。要清醒看到,当前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仍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风险隐患增多等问题,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全面加强和改进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将加强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明确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加强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按照“系统谋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总体思路,着力破解制约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瓶颈障碍,不断提升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底前,基本建立覆盖全面、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体系;到2026年,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关键指标实现显著提升,其中核心业务完成率达到95%以上,服务质量满意度力争达到90分以上;到2027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典型经验,推动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领域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目标分解到位、任务落实到人。
三、强化政策供给与制度体系建设
加强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制度是根本保障。要根据中央最新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制度体系。一是修订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于2026年6月底前出台《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明确各方权责边界。二是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制定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服务质量、安全运行、技术应用等关键环节的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力争到2027年实现重点领域标准覆盖率达到100%。三是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建立由发改、财政、人社、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参与的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跨部门、跨区域的难点问题。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提升行政效能。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符合本地特点的制度创新,形成“一地创新、全省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做好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各地要成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要将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一线设立党员先锋岗、责任区,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的强大动力。对于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五、营造良好氛围,凝聚社会共识
加强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开设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专题专栏,定期发布权威信息。二是组织开展“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宣传月”活动,在每年9月集中开展政策宣讲、知识普及、案例展示等活动,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三是选树先进典型,挖掘一批在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通过事迹报告会、巡回宣讲等形式,讲好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故事,弘扬正能量。四是畅通民意反映渠道,设立热线电话、网络信箱,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人人支持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人人参与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六、统筹推进与分步实施,确保行稳致远
加强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的原则。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思路,制定详细的路线图和时间表。2025年重点是建机制、摸底数、定标准,完成机构组建和制度框架搭建;2026年重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核心业务全面开展;2027年着力提质量、创特色、求突破,实现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整体提质增效。在推进过程中,要注重试点先行,选择基础较好的市县或单位作为改革试验区,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形成经验后逐步推开。要建立动态评估机制,每半年对工作进展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及时总结成效、发现问题、调整策略。要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确保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沿着正确方向稳步推进,为服务国家战略大局、增进民生福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发文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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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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