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2026年部门预算的请示》(X局〔2026〕2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审核研究,结合你局工作实际和市级财力状况,现批复如下。请你局严格按照批复内容执行,切实加强预算管理。
一、同意你局2026年部门预算调整方案。调增"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二百八十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调增"专项业务经费"一百五十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同时,调减"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经费一百万元,相应调整相关经济科目。调整后,你局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由三千二百万元调整为三千五百三十万元。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执行,切实加强预算管理。调增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专项用于XX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不得挪作他用。调增的"专项业务经费",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确保专款专用。调减的"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经费,要相应调整采购计划,厉行节约。预算调整后,你局要于十五个工作日内调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三、你局要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对调整后的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及时开展绩效评价。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的项目,要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市财政局。
四、你局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规定,规范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要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及时、完整、准确地向财政部门报送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报表。预算调整方案执行中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市财政局报告,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和调整支出结构。
五、你局要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防止资金沉淀闲置。年底前未能执行完毕的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统筹使用或收回。市财政局将对预算调整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必要时开展专项检查。
请你局认真组织预算调整方案的落实,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沟通联系。
此复。
XX市财政局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