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统筹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各项工作,确保新学期平稳有序开学,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精心组织开学准备。各学校要制定完善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做好教育教学、后勤保障、校园安全等各项准备工作。要组织教职工提前返校到岗,开展集中培训和集体备课,确保开学即进入正常教学状态。要全面检查教学设施设备和教材教辅配备情况,保障正常教学需求,确保各项教学活动有序开展。
二、严格校园安全管理。各学校要在开学前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校舍设施、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校车交通、实验室危化品等领域。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闭环管理,坚决防止带患开学。要加强校园封闭管理,完善门卫值守和来访登记制度,配齐配足安保力量和安防设施。
三、做好身心健康关爱。各学校要上好"开学第一课",开展理想信念、心理健康、安全法治等主题教育。要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和心理健康状况,健全心理辅导干预机制,组织心理健康筛查评估,帮助学生尽快适应新学期学习生活。要落实晨午检和传染病防控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四、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教育收费政策,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严禁以任何名义违规收费。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家长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规范教材教辅选用和代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维护教育良好形象。
五、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教育局要组织开学工作专项督导,覆盖辖区内所有学校,对准备不到位、整改不力的要督促限期整改。市教育局将适时开展抽查,有关情况予以通报。各学校要建立开学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以良好状态迎接新学期到来。
特此通知。
XX市教育局
202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