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增设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和大数据技术两个专业的请示》(X校〔2026〕12号)收悉。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并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和职业教育专业布局实际,经征求市发改、工信等部门意见,认为你校申请增设的两个专业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职业教育发展方向,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自2026年秋季起增设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代码:510209)和大数据技术(专业代码:510205)两个全日制专业,学制三年,纳入普通中专招生计划。首批招生规模原则上每个专业不超过两个教学班,每班不超过五十人,具体招生计划另行核定。你校要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
二、你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专业建设的有关标准,切实做好新增专业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标准,配齐配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学需要的实训室和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确保专业建设质量。要积极对接区域内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相关企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建实训基地,联合开发课程教材,实行订单式培养和现代学徒制。
三、你校要将新增专业建设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要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培养,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实施,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要加强专业建设经费保障,确保教学设施设备、师资培训等投入到位。要建立专业建设定期评估制度,每年开展一次专业建设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你校在新增专业招生和培养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严禁有偿招生和虚假宣传。要定期开展专业建设质量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优化调整。我局将适时组织专家对你校新增专业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建设质量不达标的,将责令限期整改或调整专业设置。对办学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难以保证教学质量的,我局有权暂停或取消相关专业招生。
五、你校要认真做好新增专业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机制,及时了解用人单位反馈,根据市场需求动态优化人才培养方案。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联系,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和专业对口率。
请你校认真做好新增专业建设的各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为我市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报告。
此复。
XX市教育局
2026年6月10日